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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和若干制度

2021-10-27 00:00:00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为完善本公司治理,于2021年10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覆》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对本公司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等若干公司治理相关内部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之主要修订包括修订股东大会和临时董事会通知期限、健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职权、修订本公司购回股份有关条款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主要修订包括修订提供担保审批的相关授权、修订股东大会通知期限、补充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以及符合条件股东公开徵集股票投票权等;《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主要修订包括健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职权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主要修订包括完善关联交易范围、审议批准和信息披露程序等;《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主要修订包括完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和不得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条件、授权董事会对该制度进行修订等。

上述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和其中四项内部制度(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建议修订」),须待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并且其中建议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类别股东大会通知期限条款还须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分别在其各自类别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方能生效。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之详情的通函,连同召开本公司股东大会、 A股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通告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适时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