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持续关连交易修订年度上限

2021-02-26 00:00:00

于2021年2月26日,董事会决议修订本集团根据腾讯电影及电视剧宣发框架协议向代表腾讯集团提供电影及电视剧宣发服务的年度上限。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腾讯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意像之旗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超过10%并为主要股东之一,故腾讯及其联繫人(包括代表腾讯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修订腾讯电影及电视剧宣发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于腾讯电影及电视剧宣发框架协议项下建议经修订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因此,建议修订腾讯电影及电视剧宣发框架协议项下年度上限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年度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