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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之公告以及要约期结束

2020-09-14 00:00:00

本公告乃由恒益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及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之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等公告所载之相同涵义。

终止可能股份出售事项

本公司已获HYSteel知会,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交易时段后),由于HYSteel与潜在买方于考虑双方商业因素后,未能就正式买卖协议之条款达成协议,故此双方协定终止有关可能股份出售事项之谅解备忘录。

由于有关可能股份出售事项之讨论已告终止,HYSteel及潜在买方并无订立正式或具法律约束力之协议,本公司将不再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规定,刊发与可能股份出售事项进度有关之进一步每月公告。

要约期结束

就收购守则而言,要约期于本公告日期结束。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倘对自身情况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之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