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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牌指引

2020-02-12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三爱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及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四日的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复牌指引

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本公司收到联交所的函件,其载有以下有关本公司股份恢复买卖的指引(「复牌指引」):

证明其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

倘本公司的情况有变,联交所可能修改或补充复牌指引。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倘本公司的股份已连续18个月暂停买卖(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届满),联交所可将本公司除牌。在适当情况下,联交所有权根据上市规则第6.10条施加较短的特定补救期。

就复牌指引而言,本公司将于其证券获准恢复买卖前制定计划,以纠正导致其暂停买卖的问题,并将全面遵守上市规则致令联交所满意。本公司亦将聘请法律顾问及财务顾问以协助复牌行动,以及编制向联交所提交的复牌计划书。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发表公告。

业务营运

本集团将继续主要从事(i)医药产品业务,包括医药产品的开发、制造、行销和销售,以及保健产品的销售;(ii)提供融资租赁服务;(iii)其他一般贸易,包括医药产品以外商品的贸易;及(iv)提供基因检测和分子诊断服务。

董事会将采纳若干措施以改善本集团的业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i)优化产品线及改善行销以提升市场占有率;(ii)加强不同渠道的销售及宣传策略以提升市场渗透;及(iii)监察其行销策略以迎合国内医药产品市场的取向及氛围。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本公司达成复牌指引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