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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地位的最新资料

2020-01-24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三爱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及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的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上市(覆核)委员会对上市委员会决定的覆核(「第二次覆核聆讯」)已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进行。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本公司接获上市(覆核)委员会的传真,表示彼等决定维持上市委员会的决定(「上市(覆核)委员会决定」)。根据该份传真,上市(覆核)委员会基于(其中包括)以下理由作出上市(覆核)委员会决定:

1.本公司近期收购两家新公司(即福建永春及福建至信),以改善本公司医药产品业务的营运。然而,该两间新收购公司均处于初期阶段,缺乏往绩记录。该等公司规模甚小,所产生的收益较低,溢利或亏损净额极少。鉴于该等新收购公司过往的营运规模甚小,加上往绩记录有限的公司所涉及的风险,本公司尚未能证明该等新收购公司如何大幅改善营运水平及支持可行及可持续的业务。

2.上市(覆核)委员会已考虑本公司就其他业务(包括其药品顾问业务、药品贸易业务、草药种植业务、医学检测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一般贸易业务)提交的资料。该等业务规模甚小。本公司已终止或正在将部分该等业务清盘。上市(覆核)委员会认为该等业务对改善本公司营运而言并不重要或相关。

3.于本公司先前在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向上市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本公司预测于二零一九财政年度及二零二零财政年度将产生收益人民币162,000,000元及人民币337,000,000元。于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就第二次覆核聆讯提交的最新文件中,本公司将其二零一九财政年度及二零二零财政年度的预测修订为人民币72,000,000元及人民币226,000,000元。该等偏差令人质疑本公司预测的可信性。此外,预测收益及预测毛利率并未经历史数据或其他市场证据充分证实。收益及溢利预测能否实现存有疑问。

4.本公司就第二次覆核聆讯提交的文件中指出,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总资产约为人民币263,200,000元。由于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财务业绩未经审核,且并无提交任何支持证据,故上市(覆核)委员会无法核实有关资料的可靠性。

5.鉴于对本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模式的严重怀疑,上市(覆核)委员会关注到该等资产的运作可能无法令本公司以充足的营运水平开展业务,以证明本公司股份持续上市属合理。

鉴于上市(覆核)委员会决定,本公司须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并于暂停买卖日期起计18个月期间内恢复买卖。倘本公司未能于18个月期间届满前如此行事,联交所将取消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董事会仍在审阅上市(覆核)委员会决定,并正与本公司的法律顾问及财务顾问讨论该决定,并将积极筹备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方案。

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遵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作出公告。

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概不保证本公司股份将会恢复于联交所买卖。股东如对上市(覆核)委员会决定的影响有任何疑问,务请寻求适当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