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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国际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

2018-05-27 18:40:00

兹提述海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致本公司股东之通函(「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提呈之决议案乃以按股数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於股东特别大会举行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596,000,000股股份,为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决议案的股份总数。天富资本有限公司、海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剑鸣先生及刘剑波先生分别为940,062,672股、3,104,000股、4,329,000股及220,000股本公司股份之持有人,已於股东特别大会就决议案放弃表决。除上述者外,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并无任何本公司股东就决议案的投票受任何限制。

本公司已委任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监票员,负责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处理点票事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所提呈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 票数(概约百分比)

赞成 反对

批准、追认及确认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与宁

波海天驱动有限公司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八年

一月二十六日之二零一八框架协议及据此拟进

行之持续性关连交易以及相关年度上限;及授

权本公司任何董事就该协议采取所有行动或作

出所有事宜。 470,621,741 (96.67%) 16,199,648 (3.33%)

根据上述票数,上述决议案已於股东特别大会获正式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