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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续持续性关连交易购买伺服系统、直线导轨、滚珠丝杠及液压部件

2020-11-27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之公佈以及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及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之通函,内容有关本集团与海天驱动就购买伺服系统、直线导轨、滚珠丝杠及液压部件而订立之二零一四年框架协议及二零一八年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持续性关连交易。二零一四年框架协议及二零一八年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相关交易已分别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获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

由于二零一八年框架协议之条款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本公司与海天驱动已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订立二零二一年框架协议,内容有关购买伺服系统、直线导轨、滚珠丝杠及液压部件,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二零二一年框架协议实质上为二零一八年框架协议之重续,而二零二一年框架协议之条款与二零一八年框架协议基本相同。

宁波海天驱动为本公司关连人士,故购买事项将构成本公司之持续性关连交易。由于购买事项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按年计算高于5%,故购买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载之申报、公佈、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载有二零二一年框架协议有关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其载有委员会对二零二一年框架协议及相关年度上限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函件、就考虑并酌情批准二零二一年框架协议而召开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以及相关年度上限所涉及资料之通函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寄发予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