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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书、上市规则规定之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规定之授权代表之变动及首席财务官及法律合规委员会成员之辞任

2020-09-30 00:00:00

董事会宣佈,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起:

(1)潘翼鹏先生已辞任公司秘书、首席财务官、法律合规委员会成员及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之规定下之授权代表;及

(2)梁可怡女士已被任命为公司秘书、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之授权代表及根据《公司条例》第16部规定代表本公司在香港接收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