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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龙天集团停牌之最新消息

2017-09-18 19:07:00

本公告乃由中国龙天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 条及第13.24A 条及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以及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联交所规定之复牌条件「复牌条件」)及联交所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8(1) 条发布之通告(「规则第8(1) 条通告」),以暂停本公司一切股份交易。

达成复牌条件之进展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最新进展,本公司正与其法律顾问紧密合作以达成复牌条件,并已向联交所提供相关资料以期应对其监管关注。

规则第8(1) 条通告

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本公司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告知,其认为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至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之间发布之财务报表存在重大虚假、不完整或误导资料及本公司发布之相关公告属虚假或因遗漏而具误导性,且本公司之股份市场并未获得妥善告知。

尽管本公司已向证监会作出呈请与解释,证监会指示联交所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本公司一切股份交易。

本公司已聘用一间独立法证会计师(「法证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进行独立法证会计审查以期应对证监会之监管关注。尽管已采取上述措施,本公司获法证会计师告知,由於未能自相关第三方(如本公司客户及供应商)取得必要文件,因此法证会计师现阶段未能就彼等对该事项之审查工作达成结论。

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就任何相关进一步进展知会其股东及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