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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2021年到期的200,000,000美元10.875厘优先票据

2019-04-02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就建议票据发行刊发的日期为2019年4月1日的公告。

于2019年4月1日,本公司连同附属公司担保人与国泰君安国际、中金公司、招银国际、海通国际、光银国际、巴克莱、上银国际、兴证国际、东方证券(香港)及越秀证券就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

本公司计划以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再融资其现有债务及作一般公司用途。本公司或会应市况变动调整其计划,并因而重新调配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本公司将寻求票据于联交所上市。本公司已接获联交所确认票据具备上市资格。票据获联交所接纳不应被视为本公司或票据的价值指标。

由于不可向欧洲经济区的零售投资者发行,故并无编制PRIIPs重要资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