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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派付特别股息建议资本化发行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及建议修订章程细则

2020-01-23 00:00:00

建议派付特别股息及建议资本化发行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0年1月23日举行之董事会会议已通过相关决议案,内容有关(i)建议派付特别股息每股人民币0.075元(含税);及(ii)建议将本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的资本公积资本化为本公司普通股,基准乃按于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每持有十(10)股股份向股东配发及发行十五(15)股资本化股份。建议派付特别股息及建议资本化发行须待本公告所载的条件获达成后方告生效。

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鉴于建议资本化发行,董事会亦建议于资本化发行生效后,将股份的每手买卖单位由200股股份更改为250股股份。

建议修订章程细则

鉴于建议资本化发行,董事会建议对章程细则作出其认为恰当的相关修订,以反映本公司于资本化发行完成后的新资本架构。

建议修订章程细则须待(i)股东于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及(ii)中国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及向其登记或提交文件后方可达成。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告的附录。

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建议派付特别股息及建议资本化发行(包括为股东预扣及缴付所得税的安排)以及建议修订章程细则的详细资料,连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将适时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