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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2024年购股权计划及终止2016年购股权计划

2024-01-12 00:00:00

建议采纳2024年购股权计划 及终止2016年购股权计划 董事会宣佈建议采纳2024年购股权计划及终止2016年购股权计划,惟须待股东于将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采纳 2016年购股权计划,有效期为自采纳日期起计10年,惟可提前终止。除2016年购股权计划外,本公司并无其他于本公告日期尚未届满的存续股份计划。 上市规则第十七章的修订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就此而言,本公司建议终止2016年购股权计划及采纳2024年购股权计划。2024年购股权计划的条文将符合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经修订上市规则第十七章的规定。 根据 2016年购股权计划之条款,本公司于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或董事会可随时终止2016年购股权计划,而在此情况下,于2016年购股权计划下不得进一步提呈或授出购股权。2016年购股权计划之条文将维持十足效力及作用,以使于其终止前已授出之任何购股权的行使或根据 2016年购股权计划之条文可能另有规定者生效。于有关终止前授出的购股权将继续有效,并可根据2016年购股权计划的条文行使。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根据 2016年购股权计划授出可认购合共 127,998,551股股份(经调整)之购股权,其中54,060,000份购股权已获行使;已授出320,927份购股权获注销;及73,617,624份购股权尚未行使。 建议采纳2024年购股权计划 董事会建议采纳2024年购股权计划,将自采纳2024年购股权计划日期起计10年期间有效。 2024年购股权计划旨在(i) 为合资格参与者提供获取本公司所有权权益的机会,并鼓励合资格参与者致力提升本公司及其股份的价值,从而惠及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ii) 激励合资格参与者为本集团业务的成功作出贡献;及(iii) 为本公司提供灵活方式以挽留、激励、奖励、酬劳、补偿及╱或为合资格参与者提供福利。 2024年购股权计划之先决条件 采纳2024年购股权计划须待以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 (i) 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以批准终止 2016年购股权计划、采纳2024年购股权计划,并授权董事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购股权及因行使根据 202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之任何购股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置股份;及 (ii)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因根据 2024年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及条件行使该购股权计划项下可能授出的任何购股权而配发及发行的相当于 2024年购股权计划的计划授权限额的有关数目股份的上市及买卖。 申请上市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因行使 2024年购股权计划项下可能授出的购股权而发行及配发的股份上市及买卖。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向股东寄发一份有关股东週年大会的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建议采纳 2024年购股权计划及终止 2016年购股权计划之进一步详情以及召开股东週年大会之通告。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2016年购股权计划」 指 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采纳的购股 权计划 「2024年购股权计划」 指 本公司于股东週年大会上将予采纳的购股权计 划 「股东週年大会」 指 召开及举行本公司之应届股东週年大会,以考虑 及(如认为适当)通过(其中包括)建议采纳2024年购股权计划及终止2016年购股权计划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中国万天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 立获豁免的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上市委员会」 指 具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购股权」 指 根据2016年购股权计划及2024年购股权计划各 自已授出或将予授出的购股权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