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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3-12 00:00:00

本公告乃中国银杏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以及本公司目前可获得的其他资料,与二零一八年同期相比,本集团预期将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净溢利增加约25%至35%,及经调整后净溢利减少约25%至35%。

经调整后净溢利指年内溢利,其中不包括与本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上市」)有关的开支以及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收益的影响。

与二零一八年同期相比,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益将继续增加。经调整后净溢利的预期减少乃主要由于(i)二零一九年增加员工人数以支持本集团的业务扩展而导致员工成本增加; (ii)学生宿舍修建完成及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而导致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折旧增加; (iii)上市后产生的专业费用增加; (iv)收购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的新校区(「 南溪新校区」)的土地使用权而导致本集团预付土地租赁款项的摊销增加;及(v)为筹备南溪新校区的初期营运而产生的营运成本增加而导致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销售成本及行政开支分别较二零一八年同期有所增加。

本公司仍于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的过程中。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以及董事会目前可获得的其他资料,其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或审核,并可能因进一步审阅而作出调整。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提及的资料有所不同。本集团财务业绩及表现的更多详情将于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中披露,该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底公佈。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