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I)执行董事获委任及辞任;(II)非执行董事获委任及辞任;及(III)变更董事会委员会之组成

2020-04-29 00:00:00

海鑫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 本集团 」 ) 董事(「 董事」 )会(「 董事会」 ) 谨此宣佈,自 2020年5月1日起:

— 潘国基先生(「 潘先生」 ) 将辞任执行董事及不再担任本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 张伟雄先生(「 张先生」 ) 将辞任非执行董事;

— 马庭伟先生(「 马先生」 ) 将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兼本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 陈明辉先生(「 陈先生」 ) 将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兼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及

— 潘建华先生将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

辞任原因

潘先生及张先生已告知董事会,彼等有意向其他事务投入更多时间。董事会并不知悉有关潘先生或张先生辞任之任何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 股东」 ) 垂注。潘先生及张先生已向董事会确认,彼等与董事会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且并无与彼等各自辞任有关之事宜需提请股东垂注。

有关马先生及陈先生之资料

马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马先生, 54岁,毕业于南加州大学,获颁电脑科学理学学士学位。彼于亚太及大中华地区拥有逾30年经验,包括跨国公司(包括财富500强公司) 的技术乃至销售及市场推广职能。彼为于直接投资及业务发展以及战略规划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家。马先生目前为卓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卓珈」 ,一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 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 01827) 的执行董事,主要负责监督卓珈的业务扩展及资讯科技系统开发及维护。马先生已向卓珈发出通知,告知其将辞任卓珈执行董事职务,自 2020年7月 1日起生效。

于本公告日期,马先生于119,965,998股本公司股份(「 股份」 ) 中拥有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 ) 第XV部) ,相当于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5%。

马先生为马廷雄先生之胞弟。于本公告日期,马廷雄先生为 Standard DynamicEnterprises Limited之唯一董事及唯一股东,而 Standard Dynamic EnterprisesLimited为480,034,002股股份之实益拥有人,相当于已发行股份总数之60%。

马先生将以执行董事身份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初步为期一年及其后按年重续且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 细则 」 ) 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马先生将负责本集团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彼作为执行董事将有权收取基本年薪每年1,200,000港元。除正常薪酬外,马先生可收取花红、购股权或其他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有关花红及奖励由董事会根据若干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之经营业绩及要求) 全权酌情釐定。马先生之薪酬已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审核并由董事会参考市场费率及其资历及经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 (i)马先生于过往三年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ii)马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iii)马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 (iv)马先生并无于本公司上市证券中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 ;及 (v)概无与马先生有关的资料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 ) 第 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亦无与马先生委任有关的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陈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陈先生, 58岁,持有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并主修经济。彼于投资银行及资产管理方面拥有逾二十年经验。彼现为独立商业顾问。此前,陈先生曾任滙海科技集团行政总裁及盛达资本集团总裁(其为私人财务咨询顾问公司) 。陈先生曾服务于怡富投资管理,主要负责香港及后至多个亚洲市场信托基金及资产管理产品之业务拓展,尤其专注于日本、韩国及印尼成立怡富投资信托之业务发展。陈先生亦联合创办凯基证券集团(其为泛亚洲的投资银行) ,股东包括亚洲主要投资者及机构,彼出任资产管理部主管,该部门管理约四亿美元的对冲基金及其他投资组合,且亦为凯基证券集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彼现为华彩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 01371 )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曾于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八年担任宝威控股有限公司(「 宝威」 ,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 00024) 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根据香港高等法院法令,于本公告日期,共同及个别清盘人已就宝威获委任。陈先生亦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担任Alita Resources Limited(「 A l i t a」 ,前称为 Alliance Mineral Assets Limited) 的非执行董事。 Alita于澳洲证券交易所( ASX: A40) 及新加坡交易所有限公司( SGX: 40F) 上市。 Alita已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纳入破产管理且于本公告日期仍处于破产管理之中。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陈先生并无于股份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

陈先生将以非执行董事身份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初步为期一年及其后须按年根据细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陈先生作为非执行董事将收取董事袍金每月 5 0 , 0 0 0港元。陈先生可收取购股权或其他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有关奖励由董事会根据若干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之经营业绩及要求) 全权酌情釐定。陈先生之薪酬已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审核并由董事会参考市场费率及其资历及经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 (i)陈先生于过往三年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ii)陈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iii)陈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 (iv)陈先生并无于本公司上市证券中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 ;及(v)概无与陈先生有关的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亦无与陈先生委任有关的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向潘先生及张先生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诚挚谢意,亦热烈欢迎马先生及陈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