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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收购MAJESTIC STATE INTERNATIONAL LIMITED大多数权益的须予披露交易的最新资料

2020-11-30 00:00:00

兹提述秀商时代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收购事项(「该公告」)。除非另有指明,否则本公告所用的专有词汇具有该公告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根据本公司(作为买方)、卖方及担保人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的函件,首部分代价(即总代价人民币66,000,000元中人民币60,000,000元的款项,原应于完成后以现金偿付)现修订为以下列方式支付:

(i)人民币20,000,000元应由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或之前支付予卖方;

(ii)人民币20,000,000元应由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或之前支付予卖方;及

(iii)人民币20,000,000元应由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或之前支付予卖方。为免生疑问,代价余额合共人民币6,000,000元于按照该公告所列公式下调后,仍须于秀商时代(重庆)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实际经审核除税后纯利釐定后七个营业日内支付。

董事会进一步欣然公佈,买卖协议下之先决条件已全部达成,而完成已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落实。

于完成后,本公司于目标公司之股权已由20%增至80%,而目标集团之财务业绩将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财政年度之财务报表中综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