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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两架连租约飞机

2019-08-06 00:00:00

《飞机买卖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19年8月6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通过其两家全资附属特殊目的实体(作为卖方)与买方订立《飞机买卖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自行或通过其名义人)购买该等飞机。

《上市规则》之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其中一个或以上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全部低于25%,该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然而,由于该交易属于合资格飞机租赁活动,因此只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33D条的披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