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修改产品销售框架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的现有2020年年度上限

2020-10-27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3月27日及2020年5月14日的公告及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及其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年度上限。

修改现有2020年年度上限

董事一直密切监察产品销售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基于内部估计及预期2020年第四季度业务将持续增长,董事认为现有2020年年度上限将不足以满足本集团的业务需求。因此,董事建议将产品销售框架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由人民币3,000百万元修改为人民币3,300百万元。产品销售框架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截至2021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的现有年度上限人民币3,400百万元及人民币3,900百万元保持不变。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云南建投为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云南建投及其联繫人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产品销售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4条,倘本公司拟修改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本公司须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的相关适用条文。由于建议修改后的2020年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因此修改现有2020年年度上限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申报、公告和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修改现有2020年年度上限。

一般资料

我们已成立由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会委员会,就修改现有2020年年度上限向独立股东提供建议。

嘉林资本已获本公司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修改现有2020年年度上限向独立董事会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建议。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修改现有2020年年度上限的详情、独立董事会委员会函件、独立财务顾问函件、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及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通函预计将于2020年11月16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