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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8-01 00:00:00

本公告乃维港环保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 统称「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13.09(2)(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 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 及潜在投资者, 根据对本集团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目前可得的资料, 预期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将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减少约40%至50%, 其主要由于(1)市场竞争激烈以致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解决方案的毛利率减少; 及(2)本集团投资于新的固体废物处理项目仍处于初始阶段或建设阶段, 尚未产生利润。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综合业绩, 故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经参考本集团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的初步评估, 而该等账目尚未由本公司的核数师确认、 审阅或审核, 且可能须予调整。 本集团详细的财务资料将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务公告中披露, 预期有关公告将于2019年8月31日或之前根据上市规则将予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 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