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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1-01-28 00:00:00

本公告由植华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当前可获得的资料以及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零财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于二零二零财年的收益较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九财年」)的收益超出约14%,以及与二零一九财年的除税后亏损净额约29.5百万港元相比,本集团录得的除税后亏损净额较低,介乎约10百万港元至15百万港元。

董事会相信,亏损净额减少主要归因于下列各项的综合影响:(i)上述收益增加(主要受(a)自有标籤产品业务有所改善;及(b)销售隔离衣(其需求源于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所驱动);及(ii)于二零一九财年确认非经常性上市开支约12.7百万港元;惟部分被(iii)因扩展销售及营销网络以及加强设计及开发能力而带动销售开支增加;(iv)非经常性遣散费及重组成本增加;及(v)二零二零财年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增加所抵销。

本集团仍在落实二零二零财年的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对本集团二零二零财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该等账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本集团二零二零财年的全年业绩预期于二零二一年三月末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