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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7-20 00:00:00

本公告由上海瑞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现时可得之资料及对本集团最新未经审核综合财务资料的初步审查,本集团预期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纯利少于人民币8.1百万元,而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纯利约人民币25.3百万元,相比之下减幅不低于68.0%。

本集团预期纯利减少主要由于以下原因:

(i)本集团对华侨城项目收取的常规管理费减少。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3日的自愿公告所载,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上海瑞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晟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晟羽」)(其为一个平台基金,持有华侨城项目的项目公司)的基金管理人,其中止向上海晟羽收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上海晟羽清算退出华侨城项目止期间所产生的管理费,相关管理费将于上海晟羽作出清算分配时收取,以纾缓该管理基金的财政压力,并帮助华侨城商业购物中心在新冠肺炎疫情(「疫情」)期间平稳运营;及

(ii)考虑到债务人及经济环境的前瞻性因素,尤其是疫情对整体经济走势带来的不良影响,本集团于2020年6月30日根据全期预期信贷亏就贸易应收账款确认亏损拨备;及

(iii)因疫情对中国房地产市场造成衝击,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所投资并由本集团构建及管理的基金投资的项目的估值并无显着增加。而随着基金期限的延长,该等基金运营成本相应增加,导致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于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投资公平值下降。

儘管市场环境面临严峻挑战,本集团目前仍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未来,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2月13日的盈利警告公告所载,董事会将继续评估极具挑战的经济环境及疫情对本集团的运营及财务表现带来的影响,并与本集团的业务伙伴、被投资公司及管理基金的投资者磋商,以探索任何可以改善财务表现或纾缓管理基金压力的措施。本集团将于适当时候,就其与业务伙伴、被投资公司及管理基金的投资者磋商的任何进一步重大发展作出公告。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现时可得之资料及本集团对未经审核综合财务资料的初步审查,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或查阅。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的详情将于2020年8月公布。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