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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公司通讯的收取方式及语言版本

2020-01-24 00:00:00

本公司谨此宣佈,已根据上市规则第2.07A及2.07B条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作出安排,确定股东选择本公司日后公司通讯之收取方式及语言版本。

绪言

为响应环保并节省印刷及邮递费用,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2.07A及2.07B条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作出下述安排,以确定股东选择日后公司通讯之收取方式(印刷本或本公司网站(www.esr.com)的电子版本,网站将继续以中英文版本登载公司通讯)及(倘股东选择收取公司通讯印刷本)语言版本(仅收取英文版本,仅收取中文版本,或同时收取中英文版本)。

本公司建议股东选择本公司日后公司通讯之网上版本(定义见下文)。股东有权随时经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给予本公司合理时间之书面通知,或电邮至esr.ecom@computershare.com.hk作出通知,更改日后公司通讯之收取方式及╱或语言版本之选择。

建议安排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作出下列安排:

1.本公司向股东寄发日期为2020年1月24日之函件(「函件一」)连同附有供香港邮寄使用之邮件标籤的中英文版回条(「回条」),以便股东作出以下任一选择:

i.浏览所有日后在本公司网站www.esr.com登载之公司通讯(「网上版本」)而不收取印刷本,并以邮递或电邮方式收取在本公司网站登载公司通讯之相关通知信函;或

ii.仅收取所有日后公司通讯之英文印刷本;或

iii.仅收取所有日后公司通讯之中文印刷本;或

iv.同时收取所有日后公司通讯之英文及中文印刷本。

函件一将说明,倘本公司截至2020年2月21日尚未收到股东回条或表示反对的回覆,及直至股东经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给予本公司合理时间的书面通知或电邮至esr.ecom@computershare.com.hk作出通知前,将视为股东已同意收取所有日后公司通讯之网上版本,而本公司日后将向相关股东以邮递或电邮方式寄发有关在本公司网站登载公司通讯之通知信函。

2.如股东选择收取公司通讯印刷本,本公司将以邮递方式向相关股东寄发所选语言版本之所有日后公司通讯。寄发公司通讯之印刷本时,将向股东寄发一份函件(「函件二」)连同附有供香港邮寄使用之邮件标籤的中英文版要求表格(「要求表格」)。有关股东可随时填妥要求表格并交回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或电邮至esr.ecom@computershare.com.hk要求索取另一种或两种语言版本之公司通讯或网上版本。

3.如股东选择收取(或被视为已同意收取)所有日后公司通讯之网上版本,而因任何理由以致收取或接收公司通讯出现困难,本公司或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会应要求及时免费寄发公司通讯的印刷本。

4.所有日后公司通讯之英文及中文版将以可供阅览格式在本公司网站www.esr.com登载。所有该等公司通讯之英文及中文电子版本将根据上市规则呈交联交所,并将在联交所指定网站www.hkexnews.hk登载。

5.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将于函件一寄发日期起计四个星期内的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9时正至下午6时正)提供电话热线服务(电话:(852)28628688),以便股东查询上述安排。

6.函件一及函件二将提及(a)阁下可向本公司或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要求索取所有日后的公司通讯之英文及中文印刷本;及(b)所有日后公司通讯亦会在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指定网站登载,并将提供电话热线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