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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 有关重续框架协议的持续关连交易

2021-01-27 00:00:00

兹提述国际济丰包装集团(「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2月29日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告(「该公告」)。除非文义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除于该公告提供的资料外,本公司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以下进一步资料:

有关重庆谈石的进一步资料

重庆谈石由Stone Tan China Holding Corporation(「Stone Tan China」)间接拥有约91.5%权益及由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间国有企业)拥有8.5%权益。Stone Tan China由PMGHC拥有合共约61%权益并最终由不少于10名股东(「39%股东」)拥有约39%权益。于39%股东中,其中两名股东各自于Stone Tan China中持有16%以下的权益,而其他股东则各自于Stone Tan China中持有5%以下的权益。本公司确认,39%股东各自均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且与彼等概无关连。

PMGHC由金富拥有80%权益及由谈理平先生(「谈先生」)最终拥有20%权益,其于本公司并无拥有任何实益权益,惟可控制行使本公司30%或以上的投票权。

金富由TCC Entrepreneur Trust最终拥有60%权益及由TCC Education Trust最终拥有40%权益。每项信托均为由谈先生之父成立的全权信托,受益人为其孙辈及彼等各自的子女以及有关信托不时宣佈的有关其他人士。

定价政策及内部控制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本集团就新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机器及设备租赁交易应付重庆谈石的利率参考以下各项釐定:(i)中国人民银行于同期不时颁佈的借贷基准利率;(ii)中国相若租赁交易的现行市场利率;及(iii)多项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估值比率、定金金额及抵押品估值等,且在任何情况下,重庆谈石提供予本集团的利率须不逊于(a)其他独立可比较租赁公司提供予本集团的利率;及(b)重庆谈石就相若租赁服务提供予其他独立第三方的利率。就此而言,指定人员须每半年向至少一家其他独立可比较租赁公司获取报价,以确保重庆谈石向本集团提供的利率不逊于其他独立可比较租赁公司提供予本集团的利率。倘本集团知悉可从其他独立可比较租赁公司获取较低利率(「较低利率」),指定人员须向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除非重庆谈石亦已向本集团提供较低利率,否则本集团不得与重庆谈石订立任何融资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