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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鸟建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退任及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2018-07-03 07:35:00

董事会谨此宣布:

(i) 全体现任董事已於第二届董事会任期於2018年6月28日届满时退任第二届董事会,林和平先生、林荣河先生、张铭洪先生及王志强先生符合资格及愿意於股东特别大会上重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ii) 林和狮先生及洪辉煌先生已於董事任期届满日退任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锺卫民先生已於2018年5月4日向本公司提供三个月事先通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等将不会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寻求膺选连任;

(iii) 许玉坤先生获提名为执行董事;及

(iv) 林和平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总经理,及许玉坤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财务总监。

候任董事之重选/选举须经股东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第三届董事会各董事之任期为三年,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後开始。

载有(其中包括)建议重选/选举候任董事的详情以及给予股东的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将寄发予股东。

建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及董事退任

各届董事的任期均为三年。新一届董事将会在股东大会上,由出席大会并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包括彼等的受委代表)通过决议案进行选举。

监於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已於2018年6月28日届满,董事会决议提名候选董事重选/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的成员。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为三年,拟定於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後生效。

第二届董事会现时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执行董事(林和平先生、林荣河先生、林和狮先生及洪辉煌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志强先生、张铭洪先生及锺卫民先生)。

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任期已於2018年6月28日届满。其中四名董事已获提名为候任董事,以重选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分别为(i)林和平先生及林荣河先生重选为执行董事;及(ii)王志强先生及张铭洪先生重选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5月10日的公告中所披露,锺卫民先生由於个人原因於2018年5月4日向本公司提供三个月事先通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彼之辞任生效後,亦将停止出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之成员。

董事会於2018年6月28日审议及批准提名许玉坤先生为执行董事,年期自股东特别大会批准日期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第三届董事会将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现正积极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空缺以符合(i)上市规则第3.10条所载列本公司须要有最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有关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之规定;及(ii)上市规则第3.21条审核委员会必须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并且有最少三位成员的规定。

林和狮先生及洪辉煌先生各自已通知董事会,表示彼将於任期届满日退任执行董事职务,并将不会寻求膺选连任。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认为,第三届董事会的候任董事拥有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包括鞋履及男装、财务、会计及管理等领域。彼等拥有专业经验及知识,可以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而该等知识及经验亦有利於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与此同时,董事会候任董事之间在年龄及服务年期方面的特点亦多元化,有助提升及改善本公司的表现。

下文载列上市规则第13.51(2)条项下规定的各候任董事的履历详情,以便股东对其重选/选举作出知情的决定。

执行董事

林和平先生,61岁,本公司创始人之一。彼目前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富贵鸟(香港)有限公司及香港安尼沃克国际服饰有限公司的董事以及本公司附属公司富贵鸟(福建)鞋服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主席。林先生主要负责本集团的整体策略、规划及业务发展。林先生於鞋履及服装行业拥有逾30年的经验。彼曾於1991年8月至2010年10月担任福林鞋业董事会主席,於1995年11月至2011年7月担任本公司的前身石狮市富贵鸟鞋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於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担任本公司的前身富贵鸟(中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於2012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

林先生於过往年度曾获得多项认可及奖励,包括於1997年12月获福建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福建省人事厅认定为高级经济师,於2007年12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及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评为全国轻工业劳动模范。自2012年9月起,彼亦担任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林和平先生2014年8月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行政发展课程中心举办的专为行政总裁而设的资本营运课程研修班结业。

林和平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林和狮先生的胞弟,并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林荣河先生的堂弟。

於本公告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林先生被视为於(i)透过其拥有32.5%之公司富贵鸟集团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之849,484,000股H股及(ii)透过其全资拥有之和兴贸易持有之20,000,000股H股中拥有权益。

林荣河先生,62岁,本集团创始人之一。彼目前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富贵鸟(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安尼沃克国际服饰有限公司及富贵鸟(福建)鞋服有限公司的董事。林先生主要负责本集团的行政事务及公关工作。林先生於鞋履及服装行业拥有逾30年的经验。彼曾於1991年8月至2010年10月担任福林鞋业副主席兼总经理,於1995年11月至2011年7月担任本公司的前身石狮市富贵鸟鞋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及於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担任本公司的前身富贵鸟(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林荣河先生於2012年6月29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於2014年4月2日由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调任执行董事。彼於2001年9月获福建省人事厅认定为高级经济师。彼同时兼任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及泉州市纺织服装商会名誉会长等职。

林荣河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林和平先生的堂兄,并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林和狮先生的堂弟。

於本公告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林先生被视为於透过其拥有22.5%之公司富贵鸟集团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之849,484,000股H股中拥有权益。

许玉坤先生,45岁,毕业於厦门大学会计学自考专科及浙江大学工商管理成人教育本科专业。彼为高级会计师及国际注册会计师。许先生在财务管理及企业会计方面拥有逾20年工作经验。许先生於2016年10月至2018年6月在福建省恒泰祥物流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1999年10月至2016年7月在石狮移动通讯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志强先生,51岁,为厦门大学会计学教授及会计学博士生导师。彼於1991年7月至1998年9月担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及副教授。自1998年9月起,彼先後担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及院长助理。於2006年9月至2008年9月期间,彼亦兼任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的院长助理。除学术工作外,王先生亦自2010年12月起担任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2578)的独立董事(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彼亦自2011年12月起担任渖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彼於2002年7月获得厦门大学经济学(会计专业)博士学位。王先生亦於2010年3月参加并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张铭洪先生,55岁,曾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兼博士生导师,主修财政及网络经济。彼自2002年起一直就职及任教於厦门大学,於2002年至2007年间担任厦门大学经济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於2007年获评为国家级教学示范单位)主任,并於2008年至2013年间担任厦门大学财政系副主任。彼自2012年起亦出任厦门大学工会副主席。张铭洪先生於2001年7月获厦门大学颁授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与教学领域涵盖网路经济与政府管制、财税理论与政策,其学术 论文及研究报告经常刊登在各类作品和期刊内。彼亦荣获多个奖项,包括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厦门大学南强一等

奖及福建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各候任董事获重选/选举後将会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年期为三年。在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授出授权的规限下,待重选/选举候任董事在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批准後,董事会主席或任何执行董事将代表本公司与各候任董事订立服务合约(除与其本身订立外),并处理所有其他相关事宜。此外,在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授出授权的规限下,待重选/选举各候任董事在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批准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将会按照本公司的内部政策厘定各候任董事的薪酬。本公司将会在其年度报告内披露有关各董事的薪酬的详细资料。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各候任董事(i)与任何其他董事、监事、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ii)并无在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i)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位;及(iv)并无在本公司的股份持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概无有关各新任董事及监事的资料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须予披露,亦无有关该委任的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於2018年6月28日,董事会决议批准变更(i)林和平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以取代路文历先生,及(ii)许玉坤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以取代罗光志先生。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股东特别大会

本公司将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建议重选/选举候任董事。

载有(其中包括)建议重选/选举候任董事的详情以及给予股东的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将寄发予股东。

释义

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指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股东特别大会」指本公司将召开之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重选/选举候任董事;

「H股」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以港元认购及买卖,并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候任董事」指林和平先生、林荣河先生、许玉坤先生、张铭洪先生及王志强先生;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东」指本公司股东;及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