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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收购山东瑞银的6.14%股权

2022-10-12 00:00:00

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2年10月11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卖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收购而卖方同意转让目标股权,代价为人民币815.5百万元。

上市规则的涵义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持有山东瑞银的63.86%股权,而山东瑞银余下36.14%股权由卖方持有。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条,卖方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一项关连交易。

本公司有关收购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0.1%但低于5%,且收购事项的总代价超过10,000,000港元。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收购事项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