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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08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GN Power Co. Ltd.*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16)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由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 以下为本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之《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尹恩刚 财务总监、联席公司秘书及董事会秘书中国,2024年7月8日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为高立刚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杨长利先生、李历女士、庞松涛先生、冯坚先生及刘焕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 王鸣峰先生、李馥友先生及徐华女士。 *仅供识别证券代码:003816证券简称:中国广核公告编号:2024-043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持 股5%以上股东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投资”)通知,因公司将于2024年7月10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94元(含税),恒健投资将相应调整其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5日,恒健投资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期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债券简称为“24 恒健 EB”,债券代码为“117221.SZ”,实际发行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0.01%。本次可交换债券初始换股价格为4.25元/股,换股期限自本次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债券摘牌日的前1个交易日止,即2024年10月28日至2027年4月23日。详情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持股5%以上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登载《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39334986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0.94 元(含税),总计派息 3697488693.4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4年7月10日。 根据《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公司 A 股股票因派送现金股利使标的股票价格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换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为初始换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换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24恒健 EB”的换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 10日起由 4.25元/股调整为4.16元/股。 关于恒健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