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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0-12-09 00:00:00

兹通告金猫银猫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1415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藉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普通决议案(无论有否修订):

动议谨此批准、确认及追认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的通函所述的江西吉银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吉银」)与江西龙天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龙天勇」)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订立的采购框架协议(「新采购框架协议」)的条款、新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及截至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及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或本公司任何两名董事(如须加盖本公司钢印)代表本公司签订及交付(及于必要时加盖本公司钢印)并促使江西吉银签订及交付彼╱彼等全权酌情认为与新采购框架协议、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及截至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相关或相连且属必要或合宜之一切有关文件、文据或协议,以及办理一切其他有关行动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