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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共享服务协议

2021-07-30 00:00:00

于2021年7月30日,中广核深圳(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广核风电、中广核太阳能及中广核能源订立共享服务协议,据此,服务提供方(包括中广核风电、中广核太阳能及中广核能源以及彼等各自不时的附属公司)同意于2021年7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向服务接受方(包括中广核深圳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提供共享服务。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中广核风电、中广核太阳能及中广核能源均为中广核的附属公司,而中广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2.29%。因此,根据上市规则,中广核风电、中广核太阳能及中广核能源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且共享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所指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与年度上限有关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因此共享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