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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奖励

2019-04-01 00:00:00

董事会谨此宣佈,于2019年4月1日,董事会议决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奖励合共22,466,301股奖励股份予299名选定参与者。发行奖励股份毋须股东批准,将根据一般授权以名义价值向选定参与者及╱或受托人(视情况而定)发行,以落实上述奖励。上述奖励不会筹集任何新资金。若发行奖励股份分配给受托人,则受托人须以信托方式为选定参与者持有发行奖励股份,并须于满足董事会授出奖励时规定的相关归属条件时,将该等股份免费转让及释放给选定参与者。奖励股份的归属期为一年三个月至十年。

所有选定参与者均为本集团僱员,其中一名为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成员。所有299名选定参与者及其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如有)均为独立于本公司的第三方,并非本公司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

授出奖励当日的股份收市价为11.36港元。本公司将向选定参与者及╱或受托人(视情况而定)发行及配发的发行奖励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09%及经配发及发行扩大之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09%。授出上述奖励前,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可予奖励的股份总数为1,118,806,541股,惟不得超出相关时间已发行股份总数3%的年度上限。授出上述奖励后,仍有1,096,340,240股股份可供董事会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奖励。

除本公司全球发售外,本公司于紧接本公告日期前十二个月内概无以发行股份方式进行任何筹资活动。

发行奖励股份于发行及缴足后,将与其他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权益,包括有权收取于配发当日或之后所宣派、作出或支付的全部股息及其他分派。然而,根据股份奖励计划,选定参与者或受托人均不得就尚未归属的任何奖励股份行使任何投票权。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已批准可能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发行的任何奖励所涉新股份上市及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