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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奖励

2022-11-24 00:00:00

董事会谨此宣佈,董事会于2022年11月24日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奖励合共43,320,555股奖励股份予510名选定参与者,其中509名选定参与者为非关连承授人,而一名选定参与者则为关连承授人。

发行奖励股份的发行毋须股东批准,将根据特定授权以面值向选定参与者及╱或受托人(视情况而定)发行,以落实奖励,而本公司须就授予关连承授人的497,680股奖励股份促使受托人以本公司的现金注资自市场购买现有股份。上述奖励不会筹集任何新资金。若发行奖励股份分配给受托人或受托人购买发行奖励股份,则受托人须以信托方式为选定参与者持有发行奖励股份,并须于满足董事会授出奖励时规定的相关归属条件时,将该等股份免费转让及释放给选定参与者。奖励股份将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7年1月6日期间归属。

授出奖励日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收市价为9.8港元。本公司将向选定参与者及╱或受托人(视情况而定)发行及配发的发行奖励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17%及经发行及配发扩大之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17%。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的所有奖励涉及的股份总数将不超过1,118,806,541股股份,惟有关时间的年度上限为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截至本公告日期及上述奖励后,本公司已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合共869,251,716股股份。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因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僱员购股权计划行使购股权而发行股份、因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而发行股份及发行股份作为本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的公告中披露收购Deepmotion Tech Limited代价的一部分外,本公司于紧接本公告日期前十二个月内概无以发行股份方式进行任何筹资活动。

发行奖励股份于发行及缴足后,将与其他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权益,包括有权收取于配发当日或之后所宣派、作出或支付的全部股息及其他分派。然而,根据股份奖励计划,选定参与者或受托人均不得就尚未归属的任何奖励股份行使任何投票权。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已批准可能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发行的任何奖励所涉新股份上市及买卖。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指明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奖励」 指 董事会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予选定参与者的股份奖励

「奖励股份」 指 于奖励中授予选定参与者的股份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小米集团,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注册成立以不同投票权控制的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份代号:1810)

「关连承授人」 指 为本公司关连人士的选定参与者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合资格人士」 指 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全权酌情认为已经或将会对本集团有贡献的任何个人,包括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联属人士(定义见股份奖励计划)的僱员(不论全职或兼职)、董事(包括执行、非执行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级职员、顾问、咨询人、分销商、分包商、客户、供应商、代理商、业务伙伴、合营伙伴或服务供应商;然而,居于当地法律及法规禁止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接纳或归属奖励或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认为根据当地相关法律及法规必须或适宜排除的个人无权参与股份奖励计划,因而有关个人不符合合资格人士的定义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行奖励股份」 指 本公司为落实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的奖励而发行及配发的新股份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首次公开发售前僱员 指 本公司于2011年5月5日采纳并于2012年8月24日更替及不 购股权计划」 时修订的首次公开发售前僱员股份奖励计划

「选定参与者」 指 获批准参与股份奖励计划并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获授予奖励的任何合资格人士

「股份奖励计划」 指 本公司于2018年6月17日采纳的股份奖励计划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内每股面值0.0000025美元的B类普通股,使B类普通股持有人可就本公司股东大会提呈的任何决议案享有每股一票的投票权

「股东」 指 已发行股份持有人

「特定授权」 指 股东于2018年6月17日授予董事的特定授权,授权董事会配发及发行奖励股份

「受托人」 指 本公司委任以管理股份奖励计划的受托人

「非关连承授人」 指 为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独立第三方的选定参与者

「%」 指 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