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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及变更董事会委员会成员

2020-10-12 00:00:00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企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李伟君先生(「李先生」)因希望更加专注于彼之其他业务而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李先生已向董事会确认,彼与董事会或本公司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其他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董事会谨此对李先生在其任内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感谢。

变更董事会委员会成员

继李先生辞任后,彼亦终止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全部自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董事会亦宣佈,独立非执行董事蔡金良先生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均自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违反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3.21条

继李先生辞任后,本公司未能符合(i)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1)条所载的规定,公司需有最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ii)上市规则第3.21条所载的规定,审核委员会必须最少包括三名成员。

本公司将竭力物色合适人选,于实际可行情况且无论如何将根据上市规则第3.11条及第3.23条之规定于三个月内尽快填补空缺,并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