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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建议通过公开挂牌转让中交疏浚股份的进展

2019-10-15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6月18日、2019年8月5日和2019年9月11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19年7月10日的通函,内容有关本公司向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集团」)转让所持有的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疏浚」)3,495,604,287股股份及中交集团认购中交疏浚2,024,291,498股股份,合共约占中交疏浚现有已发行股本的46.88%及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40.00%(「该交易」);该交易已经本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日期,该交易尚未完成交割。同时,本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中交疏浚4,580,082,373股股份,约占中交疏浚现有已发行股本的38.8952%及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33.1896%,挂牌底价为每股人民币2.47元,挂牌公告期间为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10月15日。挂牌公告期满,如未徵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情况下,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週期延长,直至徵集到意向受让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时,尚无满足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司将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申请在前述挂牌公告期满且尚无意向受让方的情形下按照上述规则延长挂牌期,直至徵集到意向受让方并进行公告。相关挂牌信息的详情,请参阅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www.cbex.com.cn)。

本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按照适用的股票上市地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适时履行进一步披露义务(如需)。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概无就潜在转让订立具约束力的协议。由于潜在转让仅处于公开挂牌阶段,故潜在转让不一定会进行,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