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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参股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

2022-06-13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作出。

本公司近日收到参股公司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发来的《关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报告》(「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告基本内容

2022年6月10日,项目公司收到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琼02破申8号),以项目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裁定受理债权人三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对项目公司(本级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二、本公司参股公司重整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对本公司业务的影响

项目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持有项目公司45%股权,不属于本公司合併报表范围内的企业,不涉及本公司其他主营业务。进入重整程序不会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实质影响。

有关本公司于2014年收购项目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详情,请参考本公司日期为2014年3月25日的公告。

(二)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公司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50.40亿元,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186.05亿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项目公司股权投资为人民币10亿元,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已对其权益法核算至人民币0元。

三、风险提示

项目公司重整的程序、时间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公司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