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委任执行董事 及 董事调任 建议委任执行董事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杨晓东先生(「杨先生」)获提名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建议委任」),建议委任须待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作实。 杨先生的简历如下: 杨先生,47岁,博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杨先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彼曾任特变电工渖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制造部部长,特变电工康嘉互感器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于本公告日期,杨先生持有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1,638,000股股份,占特变电工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03%。 如杨先生之建议委任获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将于其任期生效之后尽快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及处理所有其他相关事宜。彼之任期由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彼之董事津贴将按照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监事津贴方案釐定。 于本公告日期,除上述所披露外,杨先生确认(i)彼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ii)彼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 联法团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或淡仓;(iii)彼概无涉及任何事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13.51(2)(v)条的规定予以披露;(iv)概无其他有关建议委任的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及(v)彼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无于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委任详情的通函连同股东大会通告将适时发送予本公司股东。 董事调任 董事会欣然宣佈,因孔营女士(「孔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其工作岗位及职责变化,孔女士已由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调任」),自2024年6月27日起生效。 孔女士的简历如下: 孔女士,48岁,本科学历,石油化工工程副高级工程师。孔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副总经理。曾任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厂厂长,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质量技术总监,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特变电工多晶硅产业副总工程师、多晶硅事业部总经理、总工程师等职务。 孔女士将与本公司就彼获调任为执行董事订立新服务协议,彼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任期自2024年6月27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彼之董事津贴将按照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监事津贴方案釐定。彼作为副总经理之薪酬将按照本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根据其担任的职务以及本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完成情况釐定。 于本公告日期,除上述所披露外,孔女士确认(i)彼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ii)彼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 联法团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或淡仓;(iii)彼概无涉及任何事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13.51(2)(v)条的规定予以披露;(iv)概无其他有关调任的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及(v)彼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无于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