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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建议更换非执行董事

2020-03-26 00:00:00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因工作调整,陈飞虎先生拟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长之职务,自本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委任新任董事之日起生效。陈飞虎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在任何方面并无分歧,且并无有关其卸任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注意。

本公司与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陈飞虎先生在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期间为本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

董事会谨此宣佈,寇伟先生获提名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之日起生效。

于正式获委任后,寇伟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寇伟先生将于其任期届满后可获选连任。寇伟先生作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将不会从本公司获取任何薪酬。

寇伟先生,1961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董事长、党组书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董事长、党组书记。现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期,除上述披露外,寇伟先生确认:(i)彼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ii)彼并无于本公司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iii)彼于过去三年并无在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v)彼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并无拥有或视为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定义的任何权益;及(v)彼概无与其委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或联交所垂注或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须予披露的寇伟先生之简历详情载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