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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建议更换非执行董事

2019-09-29 00:00:00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因工作调整,吴智泉先生拟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之职务,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委任新任董事之日起生效。吴智泉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在任何方面并无分歧,且并无有关其卸任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注意。

本公司与董事会谨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吴智泉先生在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贡献。

董事会谨此宣佈,李奕先生获提名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之日起生效。

于正式获委任后,李奕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委任日期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李奕先生将于其任期届满后可获选连任。李奕先生作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将不会从本公司获取任何薪酬。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须予披露的李奕先生之简历详情载列如下:

李奕先生,生于1967年2月,自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7月起任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集团」)新能源事业部主任,自2019年1月起担任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00236)董事,自2018年7月起担任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00744)董事,并于2018年6月起任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272)非执行董事。李奕先生于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长山热电厂副厂长、厂长,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主任,大唐吉林瑞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工程管理部主任,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大唐集团安全生产部副主任、主任,北京国际清洁能源发电培训中心副主任、大唐集团新能源管理部主任。李奕先生于2004年6月毕业于吉林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其现为高级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期,除上述披露外,李奕先生确认:(i)彼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ii)彼并无于本公司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iii)彼于过去三年并无在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v)彼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并无拥有或视为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定义的任何权益;及(v)彼概无与其委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或联交所垂注或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