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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公告

2023-01-13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第13.10B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2月28日有关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期债券」)的公告(「发行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发行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下文资料最初以中文编制,用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进行披露,并已翻译成英文本作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之用。

本公司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将在2023年2月27日将本期债券全额兑付,详情载于下文。

I.本期债券的基本资料

1.发行人:本公司

2.本期债券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3.本期债券简称:20唐新Y2

4.本期债券代码:163998.SH

5.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

6.本期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计息周期为3年,在每 个周期末,本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II.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第1个周期的起息日为2020年2月27日,到期日为2023年2月27日。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第1个周期末,本公司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即在2023年2月27日将本期债券全额兑付。

III.本期债券续期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本公司

联系人:苏白羽

联系方式:010-83750653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斌

联系方式:010-6560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