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2023年本息兑付公告

2023-01-13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第13.10B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月17日有关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期债券」)的公告(「发行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2月16日有关本期 债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的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发行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下文资料最初以中文编制,用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进行披露,并已翻译成英文本作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之用。

本公司将于2023年1月16日开始支付自2022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15日期 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本次兑付」),详情载于下文。

I.本期债券的基本资料

1.发行人:本公司

2.本期债券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3.本期债券简称:20唐新Y1

4.本期债券代码:163988.SH

5.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

6.本期债券期限:每3计息年度为一个重定价周期,在每 个重定价周期末,本公司有权选择将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3年)或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赎回) 该期债券

本公司已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将在2023年1月16日将本期债券全额兑付

7.本期债券利率:3.88%

8.本次兑付日:2023年1月16日(如遇中国大陆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II.兑付、兑息办法

1.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III.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本公司

联系人:苏白羽

联系方式:010-83750653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斌

联系方式:010-6560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