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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

2022-08-05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第13.10B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有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期债券」)的公告(「发行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发行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下文资料最初以中文编制,用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进行披露,并已翻译成英文本作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之用。

本公司将于2022年8月9日开始支付自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8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详情载于下文。

I.本期债券的基本资料

1.本期债券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2.本期债券简称:21唐新03

3.本期债券代码:188466

4.发行人:本公司

5.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6.本期债券期限:3年期

7.本期债券利率:2.85%

8.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及付息日:2021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中国大陆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II.付息办法

1.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III.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本公司

联繫人:苏白羽

联繫方式:010-83750653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繫人:张文斌

联繫方式:010-6560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