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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2020年8月21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预防措施

2020-08-14 00:00:00

兹提述伟工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17日之通函(「通函」)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通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股东週年大会通告,股东週年大会计划于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时正假座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80-182号1楼香港建造商会(「会场」)举行。鉴于近期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疫情」)之发展,为保护股东及股东週年大会参会者之健康及安全,本公司谨此宣佈将在会场实施以下预防措施:

(i)各参会者于会场入口处必须进行强制体温检测。任何参会者若体温高于摄氏37.5度或有类似流感症状或其他不适,将不获准进入会场;

(ii)各参会者必须在会场入口处填写健康声明表。任何参会者若于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前14天内任何时间到过香港以外地区,或接受香港卫生署规定之任何强制检疫,或与COVID-19患者确诊病例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或与任何接受COVID-19居家检疫或自我检疫之人士同住或有密切接触,均将被拒绝进入会场;

(iii)所有参会者将须始终在会场佩戴外科手术口罩,并与其他参会者保持安全距离。务请注意,会场不提供口罩,故参会者应自行携带并佩戴外科手术口罩;

(iv)会场座位安排将以保持适当社交距离为宜。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香港法例第599G章)(「规例」),在会场出席股东週年大会之参会者人数将受到限制。为遵守规例,会场之容纳能力将因此受到限制。股东、受委代表及其他参会者将以「先到先得」方式进入会场。后到达之股东或受委代表可能不获准进入会场;(v)大会将不提供茶点及公司礼品;及

(vi)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规例之所有要求,并在必要时采取进一步预防措施。

任何人士若拒绝遵守上述任何预防措施,本公司保留拒绝其进入或要求其离开会场之权利。强烈建议股东委任股东週年大会主席为受委代表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并在会上就相关决议案进行表决,以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行使其表决权,而非亲自出席股东週年大会或任何续会。

鉴于最新疫情之发展,本公司可能须于短时间内更改股东週年大会安排。倘股东週年大会安排有任何变动,本公司将于需要时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