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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最新消息与关连人士之潜在特许安排

2021-09-01 00:00:00

本公告乃由CMON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CMONPte.Ltd.与MonsoonDigitalPte.Ltd.(「Monsoon」,一间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之公司)订立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透过Monsoon即将推出之非同质化代币(「NFT」)交易平台,推出使用本集团之专有艺术品的全新系列数码收藏品。NFT为一种被称为「区块链」之加密保护数码账本上之数据单位,当中每个NFT代表一个独特数码资料。NFT可代表数码文件,如艺术品、音档、影片、游戏项目及其他形式之创意作品。

通过其游戏设计,本集团已开发及制作在其客户群间备受欢迎之专有艺术品。按谅解备忘录拟定,本集团有意授出其知识产权予Monsoon(「特许安排」),当中将使用有关专有艺术品发行NFT,并容许有关NFT在其平台上买卖。本公司董事认为,通过授出本集团专有艺术品以供创作数码收藏品,本集团将能够利用其现有资产拓宽其收益流,并接触正在发展蓬勃之加密货币市场,以及加强其自有游戏之可取性及品牌忠诚度。

根据谅解备忘录之条款,订约双方将就建议特许安排磋商具法律约束力协议之条款。谅解备忘录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起生效,直至签立有关特许安排的具法律约束力协议或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一个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为止。除谅解备忘录有关保密性及争议解决之条文外,谅解备忘录的所有其他条款均不具法律约束力,且订立谅解备忘录并无产生有关特许安排的任何具法律约束力之权利或责任。特许安排之实际详细条款及条件将须待成功推出Monsoon之NFT交易平台及订约双方订立确实协议后,方可作实。

Monsoon为专注于区块链之公司,创立目的是为嗜好品、游戏及收藏品市场之公司创作解决方案,提供线上平台供收藏家、艺术爱好者及游戏玩家组织、展示及买卖数码收藏品。其NFT交易平台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下旬推出。Monsoon由本公司执行董事黄成安先生持有33%权益,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为关连人士。

因此,一经实现,特许安排将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而视乎将予协定之条款及相关交易之规模而定,其可能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适用申报、公告、年度审阅、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谅解备忘录不具法律约束力,且特许安排可能会亦可能不会实现。倘进行特许安排,则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