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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及认购卡帝诺资源有限公司股份的最新情况

2020-10-12 00:00:00

兹提述(i)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内容有关本公司、山东黄金香港与卡帝诺签署《要约实施协议》之公告(「第一份公告」),据此,山东黄金香港同意(其中包括)(a)以每股卡帝诺股份0.60澳元的要约价向所有卡帝诺股东(山东黄金香港除外)以场外有条件要约收购方式要约收购其所有卡帝诺股份;及(b)以每股卡帝诺股份0.46澳元价格认购2,600万股卡帝诺股份,占紧随认购交易完成后已发行卡帝诺股份数约4.94%(已于2020年7月7日完成);及(ii)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29日、2020年9月7日及2020年9月21日之公告(连同第一份公告统称「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将要约价提高至进一步新要约价每股卡帝诺股份1.00澳元及豁免要约交易的全部条件。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向其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提供有关要约交易的最新状况。

延长要约期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要约期(可根据《2001年公司法》由山东黄金香港决定延长或自动延长)为两个月,即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10月13日。

为进一步推进要约交易,山东黄金香港已按《2001年公司法》第650D(1)条发出通告延长要约期,故要约交易直至2020年10月23日下午七时正(悉尼时间)(「延长要约期」)前继续可被接纳。除该等公告所披露者及延长要约期外,《要约实施协议》及要约交易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截至本公告日期没有其他变化。

截至2020年10月9日,已接获接纳项下的卡帝诺股份数目为37,774,662股卡帝诺股份,占卡帝诺已发行股本的约7.02%,而山东黄金香港一共于卡帝诺已发行股本的约11.86%中拥有相关权益(包括已接获接纳项下卡帝诺股份的相关权益)。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要约及认购交易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按进一步新要约价计算)皆低于5%,故要约及认购交易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的须予公佈交易。

由于要约交易存在多种变数,包括但不限于NordGold竞争性要约及卡帝诺股东是否接纳要约交易,山东黄金香港根据要约交易将予收购的卡帝诺股份的最终数目及山东黄金香港是否可对余下卡帝诺股份进行强制性收购均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及╱或按规定遵照适用规定就要约交易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