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公告(1)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2) 建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19-12-09 00:00:00

此公告乃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发出。

根据2018年10月26日公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本公司现行有效的《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表述与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相应条款不完全一致。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拟对股东大会投票规则进行修订。本着谨慎、适宜、必需的原则,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及调整后的股东大会投票规则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内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建议修订详情请参阅本公告附录。

董事会认为《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建议修订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建议修订,须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由本公司股东审议通过,方能作实。本公司将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将载有包括关于《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建议修订详情的通函寄发予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