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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所得款项用途

2019-12-09 00:00:00

兹提述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内容有关本公司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变更所得款项用途,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内容有关所得款项用途的更新情况。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变更所得款项用途

经扣除本公司应付与全球发售有关的包销佣金及费用后,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22.7亿元。如该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原拟将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

(a)建设「国际科技合作中心」项目: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约40%将用于建设「国际科技合作中心」项目(包括收购土地、兴建基建设施及购买设备);(b)发展区域业务网络平台: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约10%将用于升级我们的业务网络,将销售办事处打造为集销售、服务、零部件及信息服务功能于一体的4S店,从而为我们的铁路大型养路机械客户提供综合客户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

(c)国内及海外一般兼併及收购: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0%将用于国内及海外(其中包括)与铁路大型养路机械行业有关的一般收购,以强化及补充我们的核心价值链;及

(d)营运资金:不超过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约30%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变更所得款项用途的理由及裨益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保护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决议变更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降低用于国内外收购业务的资金比例,将释放的资金补充营运资金,主要用于本公司2018年12月至2019年上半年中标的印度铁道部全球招标采购订单(「印度项目」)所涉及产品的样机研发试制、批量生产、产品交付。

本公司紧跟「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策机遇,不断加大在海外政策、资金、人才、设备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力度,推进「海外优先」战略,成功中标印度项目1.07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38亿元,涉及3种产品,71台设备。根据印度铁道部全球招标条款,印度项目没有预付款,合同款在产品交付之后才予以分期支付,故项目前期样机研发试制、批量生产、产品交付过程投入资金需使用本公司营运资金垫付。

经调研,本公司国内外收购业务现阶段尚无适合的收购目标,资金利用率不高。同时,本公司印度项目订单的交付需要更多营运资金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因此,从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出发,考虑加强资金运用的效率及有效性,适当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更符合本公司现时的业务需要,并能够使本公司以更具效益及有效的方式投放财务资源,以配合本公司未来发展,把握未来潜在的业务机遇。将募集资金中国内及海外一般兼併及收购的14.54%,约人民币3.3亿元,用于营运资金,投放于印度项目,对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及增强财务效益更为见效。董事会认为,儘管所得款项用途已作上述变更,本公司的发展方向仍与招股章程所披露的方向一致。上述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途的变更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