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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1) 建议委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 建议委任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及 (3) 股东代表监事辞任及委任副总经理

2020-05-20 00:00:00

董事会谨此宣佈,董事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会议上决议建议委任肖军先生及杨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委任杨坦先生、张冬敏先生、王晓女士及罗丹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委任舒华东先生、叶勇先生及李远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获股东批准委任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监事会于2020年5月20日决议建议委任蒋燕女士、吴海燕女士及张毅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获股东批准委任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建议委任上述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须待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而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须由本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须股东批准。

于本公告日期,监事会收到股东代表监事潘欣先生的书面辞呈。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潘先生已向监事会请辞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该辞任即时生效。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决议委任潘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该委任即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