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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

2019-12-27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4条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29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于2019年12月27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与深圳市花样年订立补充协议,以修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

由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项下经修订年度上限按年度基准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0.1%但少于5%,修订年度上限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