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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现有不竞争契据

2020-04-01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于2014年6月11日以彩生活(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为受益方所订立的现有不竞争契据。自订立现有不竞争契据起已过去超过五年的时间,在此期间,中国物业管理市场格局迅速发展,从而影响属过时性质的现有不竞争契据的适用性及可行性。

为应对物业管理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并抓住瞬息万变的机会,本公司及彩生活认为有必要修订现有不竞争契据以迎合现有业务及行业趋势。

于2020年4月1日,本公司与彩生活订立经修订不竞争契据以修订现有不竞争契据的范围,将针对包含住宅部分的整体综合用途物业的物业管理作为一项本公司将不会涉及的业务计入,惟现有整体综合用途项目除外。

经修订不竞争契据受下列各项所规限:

(i)董事会已批准经修订不竞争契据;及

(ii)彩生活独立股东已于彩生活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经修订不竞争契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