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恢复公众持股量

2020-12-16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4月17日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规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已获TCL告知,于2020年12月16日,其已向独立第三方出售本公司144,255,574股股份(「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50%(「出售事项」)。于出售事项完成后,TCL于本公司的权益已减少至17.55%。

于出售事项完成后,根据上市规则第8.08条项下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公众持有合共1,443,355,204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5.02%。

就本公司所深知,下表载列紧随出售事项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