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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退任 职工代表监事的委任 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的委任

2020-06-09 00:00:00

独立非执行董事退任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宣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公司的独立董事的任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的任期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鉴于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杨雄先生、汤欣先生及陈家乐先生自2014年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其连任的时间满六年,所以未能在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后继续担任彼等于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的董事职务,以及彼等各自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委员职务。因此杨雄先生、汤欣先生及陈家乐先生自2020年6月9日起退任本公司董事及彼等各自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委员职务。

杨雄先生、汤欣先生及陈家乐先生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无任何与彼等之退任有关而须由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知悉的其他事宜。

本公司对杨雄先生、汤欣先生及陈家乐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内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彼等对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职工代表监事的委任

本公司同时宣佈,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6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张少华先生与程怀远先生连任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少华先生与程怀远先生的简历及与其委任相关的其他资讯载于本公告附录一。

张少华先生与程怀远先生本届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自2020年6月9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张少华先生与程怀远先生的薪酬将按照《广发证券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广发证券监事长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就董事会所知且除此公告所披露者外,张少华先生与程怀远先生并无于本公司及╱或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过去三年内亦无于香港或海外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或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有任何关係。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涵义,除此公告所披露者外,张少华先生与程怀远先生并无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就张少华先生与程怀远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张少华先生与程怀远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的委任

本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召开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委任孙树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孙树明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并自2020年6月9日起正式就任。

本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委任张少华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并自2020年6月9日起正式就任。

第十届董事会与第十届监事会

鉴于本公司的股东已于2020年6月9日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并且本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张少华先生与程怀远先生连任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所以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与第十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之任期于2020年6月9日起生效。于股东週年大会之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范立夫先生、胡滨先生、梁硕玲女士及黎文靖先生已经取得了相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