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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2021-08-27 00:0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合称为「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温家雄先生(「温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拟自本集团离任,并申请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在香港代表本公司接受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本公司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1年8月27日起生效。温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其他关于彼辞任的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欣然宣佈,莫明慧女士(「莫女士」)已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1年8月27日起生效。莫女士现任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一家提供商务、企业及投资者服务的供应商)的企业服务部执行董事。莫女士于公司秘书领域拥有逾25年经验,并一直为香港上市公司以及跨国公司、私人及境外公司提供专业的企业服务。莫女士为特许秘书、特许治理专业人员以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前称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前称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的资深会员。

于上述变动后,徐佑军先生(「徐先生」)将继续担任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

鉴于温先生辞任及由于徐先生并无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公司秘书资格,本公司已申请而联交所已授出就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之规定及就徐先生担任联席公司秘书的资格的新豁免(「新豁免」),豁免期自2021年8月27日至2022年5月28日(「剩余豁免期」),条件是:

(i)徐先生将于剩余豁免期内得到莫女士协助;及

(ii)倘本公司严重违反上市规则,新豁免会被撤回。

倘本公司之状况有所变动,联交所可撤销或更改新豁免。在剩余豁免期结束前,本公司须证明及寻求联交所的确认,于剩余豁免期内,徐先生受益于莫女士的协助后获得相关经验并有能力履行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下公司秘书的职责,而毋须取得进一步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