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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 成立合伙基金

2020-12-18 00:00:00

成立合伙基金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0年12月18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广发信德、广发乾和与吉林敖东(本公司之主要股东之一)及独立第三方订立合伙协议,内容有关共同发起成立合伙基金。合伙基金的形式为有限合伙制,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亿元,由广发信德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亿元,出资比例为合伙基金认缴规模的20%,广发乾和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5亿元,出资比例为合伙基金认缴规模的30%,吉林敖东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0.5亿元,出资比例为合伙基金认缴规模的10%,其他有限合伙人科技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亿元,科金控股拟认缴出资人民币0.5亿元,株洲国投拟认缴出资人民币0.3亿元,湘江中盈拟认缴出资人民币0.2亿元。上述投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均为各投资方自有资金。

合伙基金将主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药物、生物技术、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精准医疗、医疗服务、健康保健等相关生命健康的细分领域。待合伙基金设立后,由广发信德作为管理人进行管理,并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向广发信德支付管理费。

上市规则涵义

鉴于:(1)广发信德及广发乾和是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2)吉林敖东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吉林敖东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成立合伙基金之交易构成本公司在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由于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0.1%但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成立合伙基金之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刊发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之规定。